凤凰新闻网络电视台(记者 刘国敏 周丽娜)
2026年1月6日上午,新疆律所的屈号兵律师带着盛娜母女的殷殷嘱托,将一面印有“寒冬腊月送温暖,母女千里谢法官”的锦旗,送到新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刘莹法官手中,完成了盛女士母女的一桩心愿。
“感谢铁路运输法院刘莹法官团队,让我们母女走出阴影看到光明。虽说寒冬腊月,但刘法官团队的公平办案,传递给俺的是一股春风暖流,让俺母女倍感温暖。我有高血压不敢坐飞机,不能亲往新疆当面感谢法官,只好委托新疆的屈律师给刘法官送面锦旗,表达心意”。一见到记者,盛女士就热泪盈眶地说。
记者了解,盛女士母女家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盛女士的丈夫侯先生在新疆务工。2024年7月8日中午,侯先生在新疆乌鲁木齐一家某商贸公司托克逊县的一处工地上,在帮助大货车系绳拖车时被撞身亡。噩耗传来,盛女士母女顿时感觉犹如山崩地裂,天塌一般,脑子一片空白。盛女士原本罹患高血压,不敢坐飞机,但母女俩还是连夜飞往新疆。
作为农民,盛女士对事故责任、是否构成工伤及法律赔偿事宜一窍不通,某商贸公司也不让母女俩去工地,仅口头告知说侯先生不属于工伤工亡,但本着人道主义,单位愿补偿116万元,不同意的话一分没有(很长时间后盛娜母女才看到协议里夹带有不允许再主张任何赔偿权力的内容)。盛女士母女远在新疆,举目无亲,无奈之下于侯先生火化前,在殡仪馆休息室里在协议上签名按印,11日火化后,痛失亲人的母女俩带骨灰飞回河南。
同年9月份,盛女士突然接到某商贸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从中得知补偿的116万是由车辆的保险和侯先生的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组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是60万,但保险公司只赔付了296034.5元,对剩余的303965.95元,保险公司以财产补偿原则为由拒不赔偿。盛女士此时方恍然大悟,遂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但保险公司以盛女士权益转让给商贸公司,不具有申请资格且公司已全部履行了赔偿为由,拒绝赔付。无奈,盛女士母女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查明事实后,法院认为,盛女士母女作为合法继承人有权享有案涉保险金的请求权,虽然其母女在赔偿协议中与某商贸公司有约定,但该约定系盛女士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而非对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权益的放弃,且其母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与剩余尚未理赔的保险金具有利害关系,故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法院另认为,保险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案涉保险的性质系人身保险,其标的为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其人身保险理赔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故盛女士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某商贸公司虽与保险公司签订有人身保险理赔协议书,协议书中对于超出116万元赔偿部分的保险金,某商贸公司予以放弃,但该放弃行为未得到盛女士母女二人的同意,且该行为损害了受益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故商贸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理赔协议书对盛女士母女不具约束力。
2025年12月16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做出(2025)新7101民初1335好民事判决书,判决支持了盛女士的诉讼请求。
据悉,保险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正在理赔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