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据悉,今年将首次单列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专项用地计划指标2.5万亩,继续单列33个脱贫县用地计划指标1.98万亩,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任务5万亩,分解下达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41.5万余亩。
今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动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继续实施“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制度。为全力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首次单列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计划指标2.5万亩,由相关市专项用于保障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范围内项目用地需求。继续单列33个脱贫县用地计划指标1.98万亩,每个脱贫县各600亩,专项用于本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不得用于非脱贫县,不得在脱贫县之间调剂。
为促进存量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杜绝指标浪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实施计划指标奖惩机制。对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和规划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较好的市县,给予一定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反之,适量扣减相关市县下一年度的用地计划指标。
统计显示,近3年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已先后配置各类建设用地计划指标96.12万余亩,超过1000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得以落地建设,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