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信

时间:2025-01-28 17:39:10来源:本站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 114 次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神木市人民法院不立执行案,具体内容如下: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同一案件类型)李国胜13809123768,刘丽15929821698,康慧芳18992270395,杨建平15929016669,姚全斌 15332605888。

  通讯地址:神木市六里碑路四巷八号。

  被举报单位: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税务局。

  被举报人:神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韩艳军、法官张艳举报事项:

  1.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

  2.神木市法院韩艳军和张艳拿与本案没有关联的社保局文件为依据不立执行案。

  事实与理由:

  本人姚全斌与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经榆林市中院终审判决审理并作出判决。然而,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至今未履行该判决,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自身权益,本人多次向神木市法院申请执行,但韩艳军和张艳法官就拿社保局回复举报材料的文书为依据不予立执行案,张艳不在生效的判决书上签字,张艳说韩艳军不允许立案执行。不仅未能有效推动判决执行,严重违背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尊严。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单位实名举报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韩艳军、张艳法官的违法行为,请求贵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举报请求:

  1.要求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

  2.要求对韩艳军和张艳法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要求公开举报处理结果,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要求陕西和谐法制网给于网上曝光和全国各大媒体转载。

  5,要求神木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立执行案

 

  附件:

  1.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2.社保局一份与本案无关的投诉不予受理文书。此致

  陕西和谐法制网

举报人:李国胜、杨建平 姚全斌、刘丽、康慧芳

日期: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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